緊急醫療救護法
14-2
救護人員以外之人,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,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,適用民法、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。
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,前項規定亦適用之。
教學用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規範 修正日期:110/04/29 檢視歷史法規 發布文號:消署護字第1100700074號
EMT_2_中級救護技術員教科書 初版 (消防署)
EMT_1_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教材第二版 (消防署)
2021教學用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操作規範電子書
Lost Person Behavior (走失者行為心理學)
衛生署災難心理手冊
心理急救指南
WAFA Wilderness Advanced First Aid
PHTLS - NAEMT
什麼是到院前創傷生命救援PHTLS?一分鐘弄懂!